2007年10月30日 星期二

建議同鞋回應意見仍以「發佈新文章」方式處理

還是依序發佈文章, 一篇篇地陳列著比較明顯﹐
您的墨寶才不會被漏看了。

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阿花小姐,

您的高見很好,但是至今為止,上網發布新文章的鞋兒們好像只有兩三位,不知哪裡出了毛病,我的問題是,無法發佈新文章,只能回應意見;是否需要您邀請加入部落格才可?我是沒收到您的通知,知道這部落格位址還是經由PC的mail。

難道是阿草程度太差不會使用此部落格?那也有點過分丟臉了吧!果真如此,阿草資工加資管的碩士文憑可以宣告作廢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