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謝阿華邀請同鞋品酒,這種風雅出乎我的意料,與有榮焉。
以前,生活中對酒的定義是「喝酒」和「飲酒」,年輕的時候喜歡拜拜打牙祭,辦桌的場合,酒熱與人情,若興「品酒」,那就虧大了;杯底不養金魚後,常吐得滿地。不是吾等烏龜吃大麥,當年去沙烏地幹台勞,飛機在吉達落地前,華航已無制「空」權,機上酒瓶歸我們管,個個喝得暈頭轉向的「合法」入境。當回台時,飛機輪子剛離地,機上盡是脫黑紗、白袍的,爭著要酒喝。
在大陸設廠,地方官員和客戶來訪,為了友誼、氣氛和魄力,那40-50度的白酒當水喝,灌倒扛回宿舍是經常的事。常謂:「好水好酒在我手,痛飲千杯不為多;醉經河堤撒泡尿,群魚漂浮三十里」;那是出賣青春和健康的歲月。
當晚,據店老闆的介紹,才知道葡萄有200多種,泛用於製酒的品種約5種;葡萄酒源於中東地區,由法國發揚光大,適宜葡萄種植的氣候在北緯、南緯30-50度。當晚的主角是Shiraz,於1932年進入澳大利亞的葡萄園,它隨著地域的氣候和水質變化而變化。直到1980年才廣為人們驚豔Shiraz的多類性。有帶黑胡椒果味、甘醇甘草味、薄荷味、香甜巧克力味及醇厚果味等等。
初飲時,必須手持長腳杯梗,搖晃酒液後,聞杯中酒氣,稱之醒酒;進而餟上一口,以酒漱洗喉舌齒列,含之、養之、唾之、薰染之,再嚥下,干烈香爽,是為品嚐。
「我們隨興喝多少是多少,是一種樂趣。」我欣賞著阿華說話的韻味,品味著她的灑脫和優雅,令人欽羡。